
北京公司注册会出现哪些常见问题
- 聚鑫财价:¥元起
- 足不出户注册公司,实时查询
- 浏览量
- 188
- 地 区:
北京作为一个大都市,本身就具备很多其他地方所不具备的诱惑,所以在北京公司注册也成为很多创业者的起点,那么在北京公司注册有哪些常见问题呢?接下来我们具体的去了解一下吧。
个体工商户变成有限公司怎么办?
答:个体工商户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原注册地工商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委托)书;3、原个体经营者(或家庭经营的全体成员)签署的同意变更为有限制公司的文件;4原个体经营者(或家庭经营的全体成员)签署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税款已结清的情况说明;5、涉及转让的应当提交转让协议; 6、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7、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8、股东资格证明;9、根据变更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证明;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组织形式、名称等需先行变更许可文件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11、区县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的公告报样(公告之日起10日后方可办理);12、《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1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认缴是随便写注册资本数额么?
答: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期限将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公示,超出自身实力盲目认缴巨额资本,超过合理期限随意约定过长的出资时间,不仅加大了股东责任,而且也影响公司的公信度和竞争力。因此,请股东在认缴出资时充分考虑到自身所具有的投资能力,理性确定认缴金额及出资时间,以避免承担与自身实力不符的责任风险。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有何区别?
答:没有区别,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您可以选择二者之一作为您公司的组织形式。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是不是就不用实缴了?
答:认缴不等于不缴,而是出资人应当自己按照章程的约定缴付出资,只是实缴情况不再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认缴制并没有免除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义务,股东(发起人)应按照记载于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如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公司和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导致破产清算,股东(发起人)即使未缴足出资,也必须根据其认缴的出资数额承担责任。因此,请投资者自觉履行出资责任,约定合理的出资期限,并践诺守信。
以上就是北京公司注册为大家分享的关于在北京公司注册常见问题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有更多关于北京公司注册的知识需要进行了解的话,请及时的与我们进行联系。